全国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 [2002]3 号),以及《关于做好 2004 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劳社 [2005]1 号)文件的精神, 2004 年全国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 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1日、11月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的培训基地及考点是 长春物业管理学校暨长春现代职业培训中心。 
    为了提高吉林省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迎接我国加入 WTO 之后所面临的挑战,进一步与国际现代物业管理水平相接轨,长春现代职业培训中心将举办第十六期培训班,于即日起开始报名。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物业管理员职业标准》,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物业管理员 ( 师 ) 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程》授课。 
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辅导,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 2006 年 4 月 12日

周一至周五 16 : 00-18 : 30 周六、日全天 

培训及考务费: 物业管理员: 600.00 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 800. 00 元 

物业管理师 1000.00 元  

报名时请携带红底小二寸彩色照片 4 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点: 长春物业管理学校 长春现代职业培训中心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 939 号 咨询电话: 6175878 6175877

长春物业管理学校 长春现代职业培训中心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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